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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收件櫃檯服務(開放跨所申請)
為擴大為民服務工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自93年1月2日起,推辦跨所申請辦理簡易登記案件作業,申請人可就近至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民眾將可大幅節省時間與金錢。申請項目如下:

  • 住址變更登記
  • 姓名變更登記
  • 建物門牌變更登記(限於門牌整編者)
  • 書狀換給登記
  • 更正登記(限於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統一編號、住址門牌等錯誤 ,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 抵押權塗銷登記
  • 塗銷預告登記

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

自108年10月1日起~開放跨直轄市、縣(市)收辦之登記項目如下:

  1. 住址變更登記。
  2. 更名登記 (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3. 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者為限)。
  4. 門牌整編登記。
  5. 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
  6. 塗銷預告登記。

自109年7月1日起~新增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E呼通」電子無線呼叫器
為便利民眾於申辦簡易案件之等候時間可至鄰近行政機關洽公或於本所觀賞藝文展覽,特提供申請人「E呼通-電子無線呼叫器」隨身帶著走,於案件登記完竣後即時呼叫申請人領件,增加民眾洽公時間之彈性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