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區全區土地筆數約10,090筆,面積約33,253公頃,其中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原住民保留地之總登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囑託當地登記機關為之;其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並於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明原住民保留地。」,同條第二項規定:「已完成總登記,經劃編、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原土地管理機關,囑託當地登記機關,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為中央主管機關,並依前項規定註明原住民保留地。」,於本所所轄土地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筆數約7,345筆,面積約2105公頃,其中公有地約占58%,私有地約占42%,所在地段為信賢段、福山段、哪哮段、屯鹿段、啦卡段、烏沙段、羅培段、羅蘭段、南勢段、環山段、西羅岸段、內洞段、波露段、嘎佑段、堰堤段等段別,土地使用分區大多為保安保護區,原住民族族群大多為泰雅族。
(連結:烏來區公所)
(下載:烏來區原住民保留地範圍圖 PDF檔,TIF檔,此圖以本所土地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原住民保留地之地號資料套繪地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