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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登記報你知

發布日期

105-09-06

發布單位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類  別

宣導e覽

原住民保留地登記報你知

  • 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 公所審核、實地調查、填造審查清冊於15天內完成
  • 提請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 限5天內函送地政事務所登記申辦登記;前項申請審查未通過者,鄉(鎮、市、區)公所應將未通過原因通知申請人
  • 地政事務所登記完竣,繕發書狀由公所通知申請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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