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深坑老街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深坑老街區内建築物之消防、停車空間、樓梯、走廊、出入口、採光、騎樓、前後院等之留設,如經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不影響公共安全,並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者,得不受「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及「建築技術規則」限制(詳細規定請逕洽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