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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深坑老街區内的建築物的保存方式有哪些?

  • 日期:108-04-2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陸、深坑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Q&A

深坑老街區内建築物之保存方式分為「風貌保存」、「原樣復舊」及「風格管制」三種,其定義、對象、實施方式等,說明如後(詳細規定請逕洽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1. 風貌保存
  • 定義:建築物外觀應予以原貌保存,但内部空間得配合風貌予以現代化之設施,建築結構可補強。
  • 對象:凡老街兩側現有之牌樓、騎樓(含立面)、街屋第一進均得列入「風貌保存」對象。另與前述「風貌保存」建築物緊鄰之第一進天井或全棟街屋,亦得列入「風貌保存」對象。
  • 實施方式:依深坑老街測繪資料為基準,由所有權人出資修復,並得依相關補助規定,申請費用補助,修復後依深坑老街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管理維護之。

深坑老街圖1

  1. 原樣復舊
  • 定義及對象:已拆毀、傾倒或危險建築物無法採風貌保存之牌樓、騎樓空間,應依原樣復舊。
  • 實施方式:依深坑老街測繪資料為基準,屬政府財產部分之騎樓,由政府出資修復;修復後依深坑老街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管理維護之;屬私有財產部分應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得發照建築。

深坑古厝

  1. 風格管制
  1. 定義及對象:為深坑老街區内非屬「風貌保存」及「原樣復舊」之建築物,其修建、整建、重建之管制如下:
  • 建築基地須至少退縮至原有騎樓寬度以上始得建築,並不得另設騎樓。
  • 立面風格應呼應深坑老街區歷史性建築之開口比例,線腳分割、色彩、材料風格、山牆及其他語彙。
  • 屋頂一律採斜屋頂型式,斜度須大於1:3且小於1:2(高:寬),材料以閩南紅瓦為主。建築物立面材料以紅磚、洗石子為主或其同等材料。
  1. 實施方式:應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得發照建築。

深坑老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