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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態度

  • 發布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電子郵件信箱處理情形

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3月27日陳情本所服務中心服務態度一事,經查明後,謹向您說明如下:

經查當日下午服務中心洽公民眾較多,本所機動加派同仁支援,為避免現場等候人數過多,支援同仁先初步逐一詢問現場民眾洽辦業務內容,並依申辦業務所需處理時間,就簡易僅索取書表之民眾先行協助處理。由於您表示擬辦理外縣市登記案件代收服務,依「登記機關受理跨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作業原則」規定,本所為代收機關,尚需協助核驗申請人身分、檢視確認所附文件種類數量與申請書填載是否一致,並計算郵資後,始將代收案件協助郵寄至管轄地所,爰未優先處理,尚請諒察。

另有關您所陳資料不齊需要補件一節,係因代收地所無審查案件權責,本所同仁僅係善意提醒案件後續經管轄地所實質審查後,如所附文件有所缺漏,其仍需依規定通知補件。感謝您的來信,本所會持續增進服務品質,如您有其他地政業務服務上建議,仍請不吝指教。並敬祝平安、順心!
承辦機關: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承辦人員:劉彥均

聯絡電話:(02)29172969 分機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