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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書未隱蔽私人資料

  • 發布日期:112-12-0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電子郵件信箱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所陳本所寄發重測換發權狀通知書未遮蔽個人資料一事,本所查明後,謹向您說明如下:

一、本所轄內新店區地籍圖重測作業已完成,依土地法第46條之1至第46條之3執行要點第22點規定,應通知權利人換發新書狀,經本所以系統產製「重測換狀通知書」,另印製「重測換發權狀注意事項」完成後郵寄通知,先予敘明。

二、有關您反映換狀通知書僅以膠帶黏貼,左右兩側可看到標的相關資料,經查因無相關規定通知書郵寄方式,惟為避免當事人資料遭公開疑慮,已責請同仁嗣後改進黏貼方式,避免類此情形再次發生。感謝您的來信,本所會持續增進服務品質,如您有其他地政業務服務上建議,仍請不吝指教。並敬祝平安、順心!

承辦機關: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承辦人員:黃聖翔

聯絡電話:(02)29172969 分機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