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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宅登記營業使用

  • 發布日期:112-10-17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電子郵件信箱處理情形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所詢自用宅是否可作為公司登記一事,因公司登記係屬於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業務,倘有相關細節疑問,建議您逕向該局洽詢,如有其他不動產登記疑問,歡迎洽本所詢問,我們將竭誠為您說明並提供相關協助,敬祝平安、順心。

承辦機關: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承辦人員:謝仁傑

聯絡電話:(02)29172969 分機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