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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案件完成申報登錄後,買方換戶、找補、買方改買受人,該如何處理?

  • 日期:114-03-2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實價登錄-預售屋

1、已完成預售屋買賣案件申報登錄後,買受人將契約讓渡予第3人,原已申報登錄案件不用撤銷,該讓渡契約也不用再辦理預售屋買賣案件申報登錄。
2、該類案件交屋辦理買賣移轉登記併同申報時,應依預售屋買賣契約成交價格申報,並勾選備註欄「預售屋、或土地及建物分件登記案件」及填寫預售屋申報書序號。另應於備註欄「其他」敘明轉售情況及最後一手權利買賣契約之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