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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塊土地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目前未作任何使用,是否要課徵地價稅?

  • 日期:114-03-2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地價類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