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陽臺補登簡化作業:
- 同一使用執照之建物,倘其中一戶已完成陽臺補登記,其餘各樓層之同一垂直投影位置之陽臺補登記案,可依該陽臺補登記之資料逕行參辦,惟不包含頂樓樓層。
二、 應檢附資料:
-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請至服務中心索取並填寫蓋章)。
- 建物所有權人身分證文件。
-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 使用執照存根聯影本(建築管理單位)。
- 位置配置圖、竣工圖影本(建築管理單位)。
- 門牌整編證明(如有門牌整編情形)。
- 竣工圖上陽臺位置若未載有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設置之陽臺字樣者,需檢附陽臺認定公文(建築管理單位)。
三、費用:
- 測量轉繪費用每建號1000元。
- 登記費用以建物每平方公尺造價乘以千分之2計算,書狀費每張80元。
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
陽臺補登查詢: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