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請至服務中心索取並填寫蓋章)。2.建物所有權狀正本(附於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上)。3.建物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4.合併位置圖說。5.合併協議書(不同所有權人合併時檢附)。6.抵押權協議書(如有抵押權設定者)。7.他項權利人同意書(如有不動產役權、典權者)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請至服務中心索取並填寫蓋章)。2.建物所有權狀正本(附於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上)。3.建物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4.合併位置圖說。5.合併協議書(不同所有權人合併時檢附)。6.抵押權協議書(如有抵押權設定者)。7.他項權利人同意書(如有不動產役權、典權者)
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