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複丈申請書(請至服務中心索取並填寫蓋章)。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繼續占有事實証明文件(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4. 四鄰證明(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5. 保證人印鑑證明(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註一: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
1. 土地複丈申請書(請至服務中心索取並填寫蓋章)。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繼續占有事實証明文件(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4. 四鄰證明(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5. 保證人印鑑證明(以時效取得者檢附)。
註一: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