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申請書(附登記清冊)。 2.權利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3.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 4.契稅繳款書。※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 可擇一。若能提供統一編號而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