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建物測量成果圖。 3.起造人身分證明文件4.使用執照及竣工圖正影本。 5.共同使用部分分配協議書。※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 可擇一。若能提供統一編號而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