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申請書(附登記清冊)。 2.戶籍謄本(應載有變更前後記事)。 3.所有權狀。 4.印章。※若能提供統一編號而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戶籍謄本。
1.土地登記申請書(附登記清冊)。 2.戶籍謄本(應載有變更前後記事)。 3.所有權狀。 4.印章。
※若能提供統一編號而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