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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地政提醒您,未辦繼承速處理

  • 發布日期:111-04-01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主辦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新北市訊】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清理111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告3個月。本次公告中、永和轄區內之被繼承人共計163人,土地計768筆,建物計234棟,土地總面積達20萬4千餘平方公尺,又以111年公告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超過90億元,其中價值最高之土地位於捷運中原站附近。
  中和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若未能於公告期間依法完成不動產繼承登記,除了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報請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售價款儲存專戶,逾10年仍無繼承人申領者,則歸屬國庫,提醒繼承人盡速辦登記以免影響權益。該所同時宣導,依民法規定,繼承人均有對等的繼承權利,無論已婚或未婚均無性別差異,應儘速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後,再向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該所陳主任進一步指出,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公告資料,除張貼於該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外,亦得於該所網站查詢。為協助繼承人明瞭申辦繼承登記全部流程及相關法令,該所於通知繼承人時一併寄發「不動產繼承登記宣導文宣」,並將相關所需書表及填寫範例置於該所網站供民眾下載使用,亦歡迎民眾來電索取,如仍有任何登記疑問,該所服務中心設有專人竭誠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