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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機構(私人)的抵押權設定登記(含連件辦理案),自115年5月1日起不提供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

  • 發布日期:115-04-15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為降低不動產詐騙風險,強化民眾財產安全保障,115年5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代收跨縣市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其連件案件服務,請直接向土地所在地縣市之地政事務所申請。

相關內容訊息請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 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