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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長「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之試辦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

  • 發布日期:114-12-2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為持續提供跨域便民服務,原訂自109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試辦之下列登記項目,延長試辦至115年12月31日:

  1. 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2. 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3. 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相關內容訊息請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閱(  https://www.land.moi.gov.tw/law/lawexplaindet/100?Nid=5099